评深圳老板请人事件
1044
5
时间:2015-06-14 13:59
偶尔上“洋溪论坛”,前不久看到一深圳老板发贴说请人被骗了,后来管理员竟然还发了“通缉令”,一直没对此事有过任何评论。6月14又看论坛,又见到一些关于此事的说法。于是有些话想说一说:
对于“通缉”一词不知管理员是如何理解的,在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网站上,又不是国家法律判决机关也不是执行机关,不知何以以何种身份依据何条法律法规有何权力对一自然人发布“通缉令”。
“论坛招聘”做为一个盈利性的网站公众平台,遵循的原则应该是发布好雇住的信息,并尽力使之传播达到共赢。然招聘平台竟然有为雇主承担招人后果之责任,觉极其可笑,不知招聘平台以何种手段,何种方法、何种法律依据去履行子虚乌有之责任,要是这么说来,做媒的还得去保证别人结婚后能不能过好日子了吗?
公众平台的影响可大可小,可好可坏,做为一个以发展、盈利为目标的网站,应该知道它自己的责任与义务。应该明了国家的法与法规、世俗的人情道德,做好的应该是给别人提供一个平台,仅仅提供一个平台而已,你没有能力更没有权利去左右人家的事业、左右别人的想法。切匆偏听、偏信、偏言,应该实事求事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不必要把一些跟你无关的事往自己身上揽,分清责任,做好服务。
评论